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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网购入金遭骗冒充银行人员

【标题】老年人网购入金遭骗冒充银行人员

【基本信息】原告张某某系68岁退休人员,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以加盟代理名义开展商业交易,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要求消费者充值入金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商品时,被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客服以'先垫付后返佣'为诱饵添加微信。对方通过伪造的金融机构资质文件,诱导其缴纳入金费用约3.5万元,承诺三个月内返还本金并支付高额利息。期间通过'先返小利'方式取得信任,后以'系统升级需补足保证金'为由持续要求转账,最终发现系网络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且无履约能力,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履行部分承诺,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商平台监控视频,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鉴定机构确认监控视频中所谓'银行人员'为虚拟形象,公司未能证明实际履约能力,亦无法解释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入金本金2.8万元,对利息诉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条诚实信用原则,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高额返利'骗局,遭遇要求充值入金等异常交易应立即终止并报警。建议电商平台加强资质审核,监管部门应强化对'先垫付后返佣'营销模式的监管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