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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政府公共服务专员'职位信息。面试时,自称公司高管的王某通过视频通话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费,称需通过虚假平台办理相关手续。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线下街面ATM机向该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后王某以'领导'身份要求其配合线下办理,期间多次伪装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施压。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因未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和监控视频,导致维权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政府人员及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未收到款项否认责任。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及证据充分性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时,张某某提交了监控视频、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图,但未能完整呈现资金流向。公司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主张平台链接为张某某自行点击。仲裁员结合转账时间、虚假平台特征及线下施压手段,综合判定存在诈骗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转账款项,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刑事诉讼法》第112条报案时效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1.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培训费'诈骗套路 2.线下转账需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 3.保存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取证完整性 4.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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