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扫码转款后遭遇账户冻结被诈
【标题】大学生扫码转款后遭遇账户冻结被诈
【基本信息】张某某(22岁大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宣讲会上获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养老投资项目,通过微信联系所谓贷款专员李某。李某以可办理低息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并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将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未开展实际业务,且微信账号被封禁,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第三方独立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项目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宣传资料。经审查,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但未出示授权文件。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要求其承担主要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企业主体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医疗为名的虚拟币诈骗,建议核实企业资质和业务真实性,重要交易应保留完整证据链,避免轻信所谓'贷款专员'的诱导性话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