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诈骗充值3.5万元被判赔偿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老师诈骗充值3.5万元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以政务短信链接诱导下载已下架的教育培训APP,谎称能提供投资理财课程。通过伪造账户异常截图,李某某以'指导操作'为由要求张某某在微信转账约3.5万元。后APP被通报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并投诉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导致被诈骗,要求追缴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平台,不参与交易过程,且已履行警示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异常链接访问记录,审查微信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公司提交的用户协议显示包含'禁止虚假宣传'条款,但未能证明已有效告知用户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对张某某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共计约1.0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过错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诈骗线索需及时阻断。投资者要警惕'精准信息'陷阱,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应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