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补贴补助项目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领导的陌生来电,称其符合某公共服务补贴条件需办理手续。对方要求通过指定网络购物平台缴纳3.5万元服务费,并需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误以为是正规操作,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涉案APP内完成支付后,发现对方已失联。该APP后被平台判定为诈骗下架,支付记录显示资金流向异常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补贴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办理流程说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通话录音、支付截图及APP下架通知等电子证据,要求被申请人举证证明其主张。被申请人未能出示任何交易凭证或授权文件,仲裁委采信申请人证据链认定诈骗行为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诈骗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络购物场景中遭遇冒充熟人索要验证码需提高警惕,电子数据固定是维权关键。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补贴业务,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保留通讯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