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骗钱不还受害者追回损失
【标题】婚恋平台骗钱不还受害者追回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发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加盟代理为名,通过电信电话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期间发送电商平台二维码要求扫码转账,并伪造APP截图显示所谓贷款审批进度。在张某某完成转账后,李某以'安全账户'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后失联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业务员,且已履行合同义务,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商平台转账凭证、APP截图等证据链。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无法解释为何能获取企业内部系统信息。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资金快速转移的时间节点与安全账户的异常操作流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平台已协助冻结的2.8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制度、《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遭遇'安全账户'要求应立即报警。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同,重要交易留存多方证据,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及时申请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