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招聘平台诈骗3.5万元遭索赔
【标题】求职者被招聘平台诈骗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因网络借贷纠纷遭遇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注册求职。平台客服人员推荐'快速办理贷款'岗位,称需缴纳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向'公检法人员'提供的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对方以各种理由要求继续转账,最终资金被快速转移。经核查,该招聘平台曾多次收到类似投诉,但未及时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资质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已履行审核义务且账号已封停,主张免责。双方对平台是否存在过错及赔偿责任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网站截图;平台出示账号管理记录证明已封停涉案账户。仲裁员重点审查平台审核流程及风险提示义务履行情况,确认存在监管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赔偿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平台未充分尽到对第三方账号的核实义务,但因账号已封停且无直接诈骗行为,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平台应对入驻商户资质进行审查。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招聘平台以'保证金'名义索要钱财,平台需完善第三方账号审核机制。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因轻信伪造公文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