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医保报销政策调整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办理退款理赔。张某某按要求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提供的所谓政府部门电话无法接通,且平台账号异常注销。经调查,李某系某科技公司员工,该公司曾利用虚假公共服务名义进行资金多级拆分操作,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诈骗交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抗辩称李某系自主行为,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流转,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调取婚恋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并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资金流向,发现涉及多级账户拆分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诈骗款项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认定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