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检法骗虚拟币遭仲裁
【标题】冒充公检法骗虚拟币遭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客服岗位后,接到自称公检法人员的陌生来电,称其涉嫌洗钱需缴纳虚拟币保证金。对方伪造补贴补助文件,诱导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APP进行虚拟币转账操作,共损失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通话记录、APP截图等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参与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辩称仅为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已尽到审核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冒充公检法人员的通话录音、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张某某的主张,仲裁委确认其存在协助诈骗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返还虚拟币损失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电信诈骗伪装公检法身份,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企业需对平台用户身份进行严格审查,避免沦为诈骗工具。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完整证据链,及时采取司法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