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客服冒充诈骗货款证据链断裂

婚恋平台客服冒充诈骗货款证据链断裂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冒充诈骗货款证据链断裂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货款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电信诈骗与合同履行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司财务的李某。对方以'处理对公账户转账'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办公APP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在未核实合同协议真实性的情况下,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提供的公司账户异常,且平台未留存相关交易记录,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客服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货款;公司辩称交易系个人行为,且未收到货物,合同关系不成立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公司提供银行流水证明账户未收到款项。因缺乏合同协议原件及第三方平台交易数据,证据链存在重大缺口,仲裁委要求补充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未尽审慎义务,但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进行对公账户转账,判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5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分析启示】商业交易应严格核实对方身份,对公账户转账需确认账户真实性。遭遇电信诈骗时,应及时报警并保留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