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遇冒充社保局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遭遇冒充社保局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网络技术服务。本案系因张某某被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陌生账号消息,称其社保账户异常需立即转账至'安全账户'。对方以核实身份为由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并伪造了所谓'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文件。张某某在未核实情况时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系诈骗,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转账系张某某个人操作,且未签订任何服务协议,否认存在诈骗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公司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部分短信证据,但未能完整提供通话录音。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承认曾收到该笔款项。仲裁委依据资金流向追踪记录及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异常性,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7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未履行反诈警示义务,但张某某对转账行为存在重大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及《民法典》第144条,结合证据链不完整但存在合理怀疑的情形,判定公司承担部分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应立即报警。企业需加强员工反诈培训,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维权时应保存完整证据链,包括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