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金融机构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金融机构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待业状态被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金融补贴专员'招聘信息,对方以高额补贴为诱饵要求线下见面。面试时,自称金融机构代表的嫌疑人伪造工作证,承诺入职后可获得每月约3.5万元补贴。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银行卡转账1.2万元作为'保证金',后被要求继续垫付运营费用。在转账2.3万元后,对方失联并迅速将资金转入多个账户进行转移,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及嫌疑人存在虚构金融机构身份、伪造补贴政策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的民事合同,且已提供部分工作证明。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交易是否属于诈骗性质。
【仲裁过程】仲裁庭传唤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嫌疑人伪造的工作证复印件。公司仅出示格式合同,但无法说明补贴政策来源。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及嫌疑人身份真实性,确认公司未依法登记金融业务资质。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及银行手续费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劳动合同法》第26条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警惕'高补贴'等异常承诺。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招聘平台需加强资质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分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