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求职者被骗3.5万元保证金
【标题】婚恋平台求职者被骗3.5万元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缴纳保证金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某,对方以需缴纳岗位保证金为由,通过支付宝要求转账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多次通过短信发送虚假招聘流程截图,诱导张某某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后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身份诈骗行为,公司则称该交易属个人私下操作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明细及短信记录,要求公司提供员工考勤及合同证据。公司无法说明李某某身份,且承认未核实对方资质即进行业务对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保证金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保留证据及时报警。企业需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