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电商平台冒充专员骗验证码致货款损失

电商平台冒充专员骗验证码致货款损失

【标题】电商平台冒充专员骗验证码致货款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遭遇货款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联系自称贷款专员的人员,对方以办理贷款为由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及手续费。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完成账户解冻。此后对方以需线下办理为由引导至某写字楼,期间多次通过通话记录要求继续转账。直至APP因涉嫌诈骗被封停,张某某发现系虚假交易,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货款;公司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未形成实际交易关系,但未提供员工与第三方交易的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支付凭证、APP下架通知及部分通话记录,公司仅提供员工工作考勤记录。经审查,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管理漏洞存在直接关联,但因缺乏完整交易链条证据,未完全支持张某某的全部诉求。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支付的业务费用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培训防范网络诈骗,员工需保留完整证据链。通过电商平台办理业务时,务必核实对方资质,避免因轻信冒充专员导致财产损失。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