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QQ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遭QQ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由引发争议。该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广告,以提供就业机会为名实施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购物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对方通过QQ冒充HR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在对方诱导下,张某某点击了伪装成政务短信的链接,下载了已下架的涉案APP并进行屏幕共享。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对方以'审核未通过'为由要求补交2.5万元培训费,后失联。张某某留存了全程监控视频及资金流向记录。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招聘事实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否认参与诈骗,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被申请人虽提出异议,但无法解释涉案APP与公司关联性。仲裁委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流向数据,确认款项经由公司关联账户流转。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招聘资质、伪造政务短信链接等行为,构成对张某某的财产损害。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民事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先收费后返佣'等话术。遇到要求屏幕共享、点击陌生链接等情况要立即终止。建议保留全部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发现诈骗及时报警并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