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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婚恋平台被冒充领导诈骗学费

【标题】老年人婚恋平台被冒充领导诈骗学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教育培训业务;案由涉及虚假采购合同及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缴纳教育培训费约3.5万元。后李某以采购办公用品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并在视频通话中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查看所谓'合同文件'。转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否认存在欺诈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及资金流向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调解,申请人提交了与李某的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合同原件或交易凭证,对屏幕共享过程的异常操作作出合理解释。仲裁员结合资金多级拆分痕迹及教育培训业务性质,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申请人张某某培训费用约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欺诈赔偿责任的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对冒充身份诈骗的规制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平台诈骗,遇'征信修复'等话术应立即核实。建议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及资金往来凭证,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避免资金多级拆分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