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保证金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保证金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用户,因婚恋交友通过QQ与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建立联系,被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公司新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承诺投资收益后返还。张某某通过微信分5笔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普通员工,且公司账户已被冻结,遂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交易系商业合作,保证金属于合同款项,且已将资金用于项目开发,拒绝返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李某冒充高管并虚构项目。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截图,无法核实李某身份。经质证,仲裁委认定张某某证据链完整,公司未能有效反驳。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保证金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公司需限期履行,逾期将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交易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通过微信等非平台渠道转账易导致维权困难,应优先使用正规支付方式。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电子证据,避免账户冻结影响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