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APP诈骗虚拟币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APP诈骗虚拟币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医疗养老项目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医疗养老项目的'李女士',对方以需先垫付服务费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虚假APP,所谓'李女士'实为诈骗分子,且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账户被冻结无法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辩称平台运营与公司无关,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报案不及时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虚假宣传短信截图,公司承认APP备案信息真实但否认诈骗故意,主张系用户自主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对张某某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第31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以项目投资为名的虚拟币诈骗,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企业需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避免因审核疏漏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