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APP诈骗案:冒充客服诱导扫码支付
【标题】教育培训APP诈骗案:冒充客服诱导扫码支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政务短信链接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培训APP,注册后收到客服人员以'退款理赔'为由的私信。对方谎称其信用卡支付的课程费用需通过虚拟币通道处理,诱导张某某扫码支付约3.5万元。初期返还少量收益后,APP突然无法登录,客服失联。张某某通过资金流向追踪发现款项进入不明虚拟币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虚构退款流程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仅提供平台服务,用户操作风险自行承担。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资金流向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电子数据举证,张某某提交APP界面截图、短信记录及信用卡支付凭证。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流转合规性,仲裁员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技术核验,确认其完整性。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剩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交易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7条电子证据采信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中需警惕'政务短信+虚拟币通道'组合诈骗,建议优先选择银行转账并保留支付凭证。遭遇诱导扫码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需通过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