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代理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
【标题】加盟代理骗局:张某某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工商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从事线上加盟业务的平台型企业,本案为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熟人介绍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加盟代理项目。对方以'无需囤货、月入过万'为噱头,承诺年化收益达30%。在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张某某通过微信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以'平台风控'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引导其通过个人微信账户完成资金划转。张某某发现该企业已注销工商登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企业虚构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申请人承担交易风险。核心争议在于企业是否构成诈骗及微信转账凭证的证明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质证,申请人提交了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企业注销证明。被申请人仅提供所谓'合作方案'文件,未能解释资金流向。仲裁员就'要求提供验证码是否符合交易惯例'进行专项调查,发现该企业曾多次因类似纠纷被警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投资款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
【分析启示】加盟代理需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务必通过正规渠道签约。微信转账应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企业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并索要验证码属重大风险信号,建议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