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客服骗3.5万保证金遭拒退款
【标题】员工被冒充客服骗3.5万保证金遭拒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客服工作,因公司推广虚假投资平台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公司组织的线下活动接触某投资平台。平台客服人员以公司名义诱导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声称可获取高额返利。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伪造,遂要求公司退款,但公司以'脱离平台交易'为由拒绝,且未对信用卡支付的3.5万元保证金进行追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监管失职,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个人行为,且已要求员工终止与平台合作,拒绝承认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审查聊天记录显示公司员工曾参与平台推广。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告知义务,亦未证明张某某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退还张某某保证金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对员工参与的商业交易承担合规审查义务,警惕虚假平台诱导。投资者需核实平台资质,保留转账凭证。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避免超过报案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