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QQ被骗3.5万元加盟费
【标题】学生QQ被骗3.5万元加盟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加盟代理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添加自称某银行客服的QQ好友,对方以金融机构合作项目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加盟代理APP。在QQ聊天中,诈骗分子以'资金监管'为名要求张某某提供支付宝账号及验证码,后通过跨境资金流转方式骗取3.5万元加盟费。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被申请人辩称张某某未核实资质且主动提供账户信息,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对方的QQ聊天记录,核实其通过婚恋平台添加陌生人为'银行客服'的经过。被申请人未能提供与张某某交易的相关合同或授权文件,且账户异常记录与转账时间吻合。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诈骗分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虚假加盟代理诈骗,被申请人未尽到资质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新型诈骗手段,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对于冒充金融机构的虚假加盟项目,应核实对方资质并保留通讯记录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