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骗局骗取3.5万元货款被追责
【标题】婚恋交友骗局骗取3.5万元货款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的货款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身份及安全账户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某某。对方以合作电商平台项目为由,诱导张某某向其指定的网贷账户转账约3.5万元作为入金保证金。后李某某谎称需补充资金缺口,要求张某某将款项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伪造交易流水骗取信任。张某某在多次线下接触后未察觉骗局,最终被骗取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电商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系双方自愿商业合作,且已提供部分项目资料证明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短信截图、网贷提现记录及转账凭证,证人证言证实李某某曾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但无法说明项目具体内容。仲裁委经审理认定存在精准信息诈骗特征,且资金流向与虚构事实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款项,并认定李某某作为财务人员构成职务侵占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刑事诉讼法》第52条关于证据收集的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合作'话术诱导转账,建议通过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资金操作应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