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假养老项目诈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虚假养老项目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养老产业加盟'项目,称可对接政府养老政策获取年化收益30%。对方使用伪造的政府部门文件,冒充工作人员添加张某某微信,诱导其签订加盟协议。在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后,通过所谓'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且失联,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骗取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且已履行服务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公司虚假宣传材料。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无法说明项目真实性。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电子数据进行鉴定,确认聊天记录真实性,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资质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投资款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警惕'养老产业'等高收益项目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部门应加强社交平台医疗养老类广告审核,防范虚假身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