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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诈骗补贴款张某某获赔

【标题】冒充领导诈骗补贴款张某某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精准信息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返还因冒充领导指令转账的补贴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QQ群中收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熟人消息,称需紧急支付某项补贴补助,要求其通过银行卡转账操作。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按指示将个人账户中的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信息与公司官方账户不符,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公司称该转账系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信息核实义务导致其受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转账行为系个人操作,且未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所谓领导的QQ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要求公司提供内部通讯管理记录。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转账指令非其员工行为,且承认未对异常转账进行核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未履行对员工转账指令的核实义务,但张某某未提供直接证据证明款项系公司指示,故判决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行为;《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转账审批制度,员工需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大额资金指令。遭遇精准诈骗时,应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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