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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遇冒充领导诈骗损失近4万元

【标题】学生遭遇冒充领导诈骗损失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因轻信某科技有限公司推送的虚假征信修复信息,遭遇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的电信诈骗案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征信存在异常需立即处理。对方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谎称可修复征信并承诺高额回报。期间多名'领导'通过伪造通话记录频繁联系,要求点击链接进行投资操作,最终导致约3.5万元损失。涉案APP于事发后被平台下架,相关证据显示该公司存在虚构政府合作背景的违法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伪造政府公文和领导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损失;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主投资行为,且已提供所谓'征信修复服务',否认具有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通话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等证据。公司未能出示有效服务协议及政府合作文件,且涉案APP在仲裁期间已被证实存在虚假宣传。仲裁员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平台存在诱导性宣传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同时确认其通过虚构政府背景实施欺诈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构成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学生群体因社会经验不足易成诈骗目标,应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征信修复骗局。投资前需核实机构资质,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保留证据。本案中,平台利用APP下架后的监管漏洞实施诈骗,提醒公众注意信息真实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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