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骗转账3.5万元要求赔偿获支持
【标题】学生被骗转账3.5万元要求赔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诈骗被起诉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接触到自称公安部门的虚假平台。对方以核查资金安全为由,诱导其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后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通过线下接触获取张某某个人信息,最终以冻结账户为威胁要求其持续转账,导致张某某遭受财产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APP存在虚假平台诱导行为,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仅提供技术支撑,实际诈骗行为由第三方实施,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与冒充公职人员的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虽否认关联性,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转账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结合《网络安全法》第44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机制,员工遇资金异常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本案显示虚假平台与合法APP的关联性认定关键,建议企业完善风控措施并定期审查合作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