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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冒充领导与政府的双重诈骗

【标题】张某某遭遇冒充领导与政府的双重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投资项目需先行垫付手续费。随后对方通过社交软件联系张某某,以公司领导名义要求通过屏幕共享操作投资平台。张某某按指示将3.5万元转入对方提供的对公账户,后发现账户归属公司与短信发送方均非真实主体,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风控义务导致被骗,公司辩称员工未核实转账对象身份且主动点击陌生链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承认存在内部管理漏洞但否认直接责任。仲裁委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及平台操作记录,确认资金流向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投资款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关于平台安全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金融风险培训,个人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诱导性信息,转账前务必核实账户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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