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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虚构采购骗员工虚拟币款

【标题】企业主虚构采购骗员工虚拟币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公司员工,案由涉及虚假采购及虚拟币交易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求职平台应聘后,被企业主以虚构采购项目为由要求下载指定APP。企业主冒充投资老师,谎称项目可获取高额返利,诱导张某某将约3.5万元公司款项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发现账户异常,资金无法提现,遂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主虚构采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虚拟币款项;公司辩称交易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网站截图及通话记录,确认企业主多次通过电话要求下载APP并转账。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未能有效举证交易真实性,仲裁委认定存在脱离平台交易的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虚拟币对应价值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时需警惕以项目名义诱导虚拟币交易的新型诈骗,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开展业务,对异常转账及时核查。企业应规范用工管理,防范员工被第三方利用从事违法行为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