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补贴款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客服诈骗补贴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原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失业后通过电商平台申请政府补贴,被冒充客服人员的诈骗团伙以资金监管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账号后,接到自称'补贴审核中心客服'的来电。对方谎称其补贴资格被取消,需通过指定APP缴纳3.5万元保证金解冻账户。张某某因待业期间急需资金,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使用信用卡支付款项。次日发现平台账户异常,资金被快速转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诈骗分子伪造平台信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APP为真实平台,张某某自愿交易应自行承担风险,且未提供任何交易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的通话记录及支付凭证,发现诈骗分子使用与平台官方号码相似的虚拟号码,并诱导其下载非官方APP。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存在真实交易,且承认未对异常转账进行风控拦截。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成立,公司因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需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15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需完善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警惕'资金监管'等话术陷阱。发现资金异常转移时,应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维权超时效导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