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对象虚构APP骗保证金3.5万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APP骗保证金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网络购物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购物APP并注册账户。张某某先后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币地址,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且APP系虚假平台,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期间李某某谎称需通过网贷提现后转账处理,导致张某某多次补充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企业主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商业合作,APP为真实平台,且已通过虚拟币通道完成交易,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交易流水及APP注册信息,发现李某某使用伪造身份资料注册账号。公司未能提供实际经营证明及合同履行证据,且虚拟币地址经核查属境外诈骗常用地址。张某某提交的网贷提现记录显示资金流向与诈骗金额高度吻合。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冒充企业主实施身份欺诈,某科技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判决公司退还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实名认证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警惕以购物为名的新型诈骗,保存电子证据时应注意截图时间戳及原始载体。企业应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避免因未核实身份而承担连带责任。发现资金异常流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切勿通过网贷等方式继续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