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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银行人员扫码骗钱被仲裁

【标题】冒充银行人员扫码骗钱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社保医保退款理赔问题与被申请人发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联系自称某银行客服人员的对方,对方以社保账户异常需配合操作为由,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并扫描二维码转账。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约3.5万元资金被快速转出,后发现系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银行工作人员伪造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银行辩称系客户主动提供账户信息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凭证及平台转账记录。银行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身份核实义务,仲裁委要求其承担举证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银行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其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则

【分析启示】应警惕自称公职人员的陌生来电,核实身份时需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报警并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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