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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中冒充公职人员骗保证金被仲裁

【标题】婚恋中冒充公职人员骗保证金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产生纠纷,涉及商业交易中的保证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网站认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李某某以能办理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万元保证金,并承诺可协助其通过信用卡支付完成跨境资金流转。张某某信以为真,分三次通过线上支付方式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该公司以虚假政府背景包装贷款服务,导致张某某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诈骗保证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商业交易,且已提供所谓贷款审批通道,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婚恋网站截图,证明李某某使用伪造证件冒充公职人员。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身份造假指控,但主张部分服务已实际履行。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跨境资金流转记录判定交易违法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保证金,对跨境资金损失部分因证据瑕疵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身份冒充诈骗,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对方身份。涉及跨境资金交易时需保留完整支付凭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冻结涉案账户,避免损失扩大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