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政府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采购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浏览时被自称某政府部门的账号联系,对方以采购项目为由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后发现该账户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号,且对方要求提供验证码导致其账户被冻结。张某某报警后发现该公司实际未承接任何采购项目,聊天记录显示其多次要求对方提供资质证明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采购项目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与政府无关联且转账系个人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虚拟币转账是否属于公司职务行为及聊天记录能否证明诈骗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电商平台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张某某提交完整电子证据链,公司仅以未签订合同为由抗辩。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子证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聊天记录可追溯至公司注册IP地址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万元损失,剩余部分因无法证明具体诈骗手段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的存储、保管应当符合电子签名法要求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虚假交易陷阱,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需完整保存原始载体,建议通过电商平台投诉渠道先行维权,对要求虚拟币转账的政府人员身份务必进行多途径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