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HR骗取虚拟币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HR骗取虚拟币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对方以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通过虚拟币转账,承诺办理入职后返还。张某某先后分5次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冒充招聘人员的诈骗分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和虚假宣传,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公司辩称转账账户非公司官方账户,且未签订任何合同,认为属个人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短信记录、虚拟币支付凭证及平台聊天记录,发现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虚构招聘条件。公司虽提交银行流水证明账户非官方使用,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账户使用情况,但其拒绝配合调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责令公司限期返还全部虚拟币资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冒用身份实施诈骗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招聘诈骗,虚拟币转账应保留完整支付记录。遭遇身份冒充时应及时报警并收集证据,用人单位需对员工使用公司名义的欺诈行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