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招聘人员诈骗学生信用卡信息被判赔偿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诈骗学生信用卡信息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市人社局的政务短信,链接至仿冒招聘平台APP。该APP在电信诈骗案发后已被强制下架。对方以高薪职位为诱饵,要求提供信用卡验证码并缴纳保证金,初期返还2000元诱导继续操作,最终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期间通过电话多次催促转账,谎称需紧急处理资金冻结问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信息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通信基站数据确认短信来源,核实涉案APP下架记录,审查银行流水显示信用卡被盗刷轨迹。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和聊天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存在授权委托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3.2万元,扣除其主动支付的2000元保证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71条表见代理及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伪基站发送的政务链接,核实招聘平台资质。信用卡验证码属于重要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遭遇资金损失应第一时间申请银行紧急止付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