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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骗保证金遭拒退款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保证金遭拒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银行卡转账后,李某失联。某科技有限公司称已封停涉案账号但拒绝退款,张某某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封停账号完成配合义务,不认可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截图、银行流水及转账凭证,公司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并主张交易闭环。经质证,仲裁委认定李某身份存疑且交易脱离平台监管,但部分证据存在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对剩余金额因证据链不完整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电子数据规定》第2条电子证据的采信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诈骗陷阱,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脱离平台交易易导致证据灭失,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发现异常及时报警留存证据。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