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求职者遇冒充政府虚拟币诈骗案

婚恋平台求职者遇冒充政府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求职者遇冒充政府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人员,该公司涉嫌利用虚假APP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资质审核为由要求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转账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APP被曝光存在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李某某团伙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转移资金,后该APP因违规被下架。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已造成财产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APP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公司抗辩称APP已下架且未直接参与诈骗。双方争议焦点为公司是否对APP的违规运营存在过错及责任划分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APP备案信息及用户投诉记录,确认该公司明知APP存在诱导转账功能仍进行推广。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界面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实地走访涉案婚恋平台核实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的20%损失后,返还诈骗款项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公职人员'身份诈骗,保存聊天记录和APP截图等电子证据。企业应严格审核合作平台资质,避免因疏忽导致连带责任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