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网购被骗3.5万元平台难免责
【标题】老年人网购被骗3.5万元平台难免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通过某电商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投资理财及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时,收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陌生号码来电。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理财APP并进行虚假采购操作。在要求屏幕共享后,诈骗分子通过网贷提现功能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后以贷款审批通过为幌子要求其继续转账,直至平台账号异常才察觉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电商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损失,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辩称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且交易全程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诈骗分子的短信截图、网贷提现记录及平台客服对话录音。平台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电商平台入驻商家审核流程及转账凭证,认定平台存在监管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的70%,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真实有效,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负有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贷款审批'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商平台应完善商家资质审查机制,对诱导转账等违规行为需承担相应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