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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中奖骗局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交友中奖骗局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身份冒充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理财顾问职位,通过该平台与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某取得联系。李某某以'内部中奖'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000元保证金并提供网贷提现账户,承诺提现后返还本金。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5万元后,按指示将款项转至李某某提供的个人账户,后发现对方身份造假且公司未予承认,遂于2024年7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和合同欺诈,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劳动关系,认为其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的李某某属个人行为,且未签订书面协议,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平台对话记录、网贷提现凭证、转账流水及电子数据固定光盘。公司虽质疑证据关联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和报案记录,认定李某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3.5万元损失及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与婚恋交友结合的新型诈骗手段,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信息。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对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的所谓'内部福利'需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中奖骗局。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