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用户被骗充值征信修复费

婚恋平台用户被骗充值征信修复费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充值征信修复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被申请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征信修复为由,通过短信发送伪造的政府文件截图,称需缴纳3.5万元费用。张某某在约定线下见面后,分三次通过银行卡向李某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经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最终流入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并无相关资质且存在虚构事实行为,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及征信修复资质,平台未核实信息导致损失;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不参与用户交易且无法证明资金直接关联公司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申请人提供完整资金流向证据,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有效反证。仲裁员实地核查平台运营数据,确认其存在夸大宣传及未审核用户资质的违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虚假宣传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质审核义务,警惕虚假征信修复骗局。建议公众核实官方渠道,发现诈骗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避免因轻信所谓'内部渠道'造成财产损失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