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婚恋对象骗3.5万元难追回
【标题】学生遭婚恋对象骗3.5万元难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大学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三方平台服务商。案由涉及婚恋诈骗与社保医保虚假办理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员工的婚恋对象李某某。李某某以办理社保医保为由,通过短信发送伪造的政务链接,诱导张某某在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期间李某某伪造公司文件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后经核实该账户实为个人账户,张某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短信告知需线下办理,否认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李某某使用公司名义诱导转账。公司提供短信截图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无法说明李某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委实地调取第三方平台交易记录确认账户异常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核实第三方身份信息,对张某某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其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诈骗常伪装公共服务骗取信任,办理社保医保等事务务必通过官方渠道。企业应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连带责任。发现异常交易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