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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警遭质疑

【标题】待业人员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警遭质疑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市待业人员,因点击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政务短信链接,遭遇精准信息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社保局的政务短信,提示其账户异常需通过链接核实。点击后进入仿冒平台,被诱导添加所谓'婚恋对象'微信。对方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要求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并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于2024年6月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却未及时报警,直至7月才向警方报案,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转入第三方电商平台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虚假政务短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短信系第三方伪造,且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影响证据完整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支付宝转账记录及平台资金流向证明。公司提供短信发送系统日志证明非其直接发送,但未能说明短信来源。仲裁委认为存在精准信息诈骗特征,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致关键证据缺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民事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合计返还1.05万元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165条、《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行为的认定及民事赔偿责任划分

【分析启示】警惕以政务短信为诱饵的婚恋诈骗陷阱,核实信息真实性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诈骗需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避免因报案延迟影响维权。电商平台应加强账户异动监测,及时阻断异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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