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女子遇假投资老师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女子遇假投资老师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产生交易,对方以虚假身份冒充投资导师,利用虚假APP实施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通过伪造资质证书取得信任,以'高回报投资'为由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在取得张某某网贷提现授权后,要求其将约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随后以'保证金'名义分三次转走资金。期间李某某多次通过视频通话指导操作,全程使用虚拟身份并伪造公司文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婚恋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认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双方对电子数据证明效力产生争议,公司质疑APP截图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电子数据鉴定,确认APP注册信息与公司关联。通过调取网贷平台交易记录、分析聊天记录时间线,结合证人证言和电子数据固定报告,认定李某某存在虚构身份和伪造文件行为。公司虽否认直接参与,但未能证明已尽平台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因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资质,酌情扣除部分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470条合同成立要件;《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警惕虚假投资骗局。遭遇'安全账户'要求应立即终止操作,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建议对网络投资理财保持谨慎,核实平台资质和对方身份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