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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扫码转账被骗3.5万元案

【标题】求职者扫码转账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遭遇冒充政府部门的诈骗行为导致经济损失,引发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后,被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冒充者以招聘为由添加微信。对方谎称需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用才能获得返佣,诱导张某某通过线下二维码转账操作。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分三次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与该公司无关联且无法联系上对方,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与诈骗无关,强调其仅提供招聘信息,未参与后续交易。双方对转账行为性质及公司责任范围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三次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屏及招聘平台信息。公司仅提供岗位发布记录,未对诈骗过程进行有效解释。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办公地点与诈骗承诺的政府机构无任何关联,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用人管理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转账款项的70%即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规定,及《劳动法》第94条用人单位管理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用人单位需加强招聘审核,求职者应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交易并报警。保存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用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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