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冒充客服骗虚拟币转账被判赔
【标题】微信冒充客服骗虚拟币转账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拟币运营岗位。入职后被要求通过微信联系所谓'客服人员'处理客户资金问题。对方以'安全账户'为由诱导张某某向某虚拟币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为虚假平台且收款账户非公司指定账户。公司财务人员未核实转账真实性,导致资金被冻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公司辩称已尽到培训义务,转账行为由员工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双方对转账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公司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采纳张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封禁记录作为关键证据。公司提交的内部培训材料显示已告知虚拟币业务风险,但未能证明具体经办人身份。仲裁员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人员具体经手人信息,但未获有效回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转账款项的70%即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不足的后果。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条款,结合《网络安全法》第44条网络诈骗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中以虚拟币为名的诈骗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及账户真实性。用人单位需完善财务审批流程,对员工异常操作及时干预。遭遇诈骗应同步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