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冒充客服诱导扫码付款被骗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客服诱导扫码付款被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后遭遇货款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下单价值约3.5万元的商品。交易完成后,其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称因未完成实名认证需缴纳'征信修复费'。对方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向指定对公账户转账,并谎称需线下操作避免系统拦截。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账户异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查发现嫌疑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且交易全程脱离平台系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客服冒充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告知义务,且交易通过第三方账户完成,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诈骗过程。公司提供平台规则截图及交易记录,但无法说明异常账户关联性。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与证人证言,认定公司存在审核漏洞导致诈骗得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货款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应强化客服身份验证机制,消费者需警惕非官方渠道的转账要求,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本案警示:脱离平台交易的诈骗行为可追究平台审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