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教育培训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仲裁,案由涉及合同诈骗及第三方支付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后支付约3.5万元课程费用至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发现该培训平台系虚构,课程无法正常进行,且公司员工以QQ群名义诱导其点击不明链接办理所谓征信修复业务,最终导致资金损失。张某某多次联系公司未果,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辩称费用由第三方平台实际收取,且未参与虚假宣传,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合同文本、转账凭证、QQ聊天记录及虚假平台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虽提供第三方支付协议,但无法说明账户真实用途。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诱导点击链接等行为,构成合同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培训费用并赔偿合理损失,同时认定其员工及团伙成员存在共同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24条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条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禁止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教育培训类平台以第三方账户收款的套路,保留合同、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虚假宣传应及时报警,避免陷入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