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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网络加盟被骗3.5万元证据不足

【标题】老年人网络加盟被骗3.5万元证据不足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通过电商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加盟协议,约定支付保证金后可获取返佣,案由涉及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浏览商品时,被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账号诱导参与'电商加盟'项目。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在支付后,公司通过'返现小利'方式获取信任,随后以'需充值入金提升额度'为名持续索要资金,最终公司失联。张某某调取电商平台订单记录及部分监控视频,发现对方实际为无资质的个人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机构背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本金;公司辩称系商业投资失败,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合理成本。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及履约能力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流水及电商平台订单截图,但未提供公司实际经营场所证据。公司仅出示了一份格式合同,未能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监控视频中对方使用金融机构工牌的细节,并结合支付流程判定关键证据缺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且部分转账记录时间难以核实,仅支持返还本金的70%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高额返佣'骗局,核实对方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及金融机构授权文件。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签约,保留所有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