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公职人员骗保证金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公职人员骗保证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5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电商平台企业,因商业交易保证金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对方以政府部门项目审核为由,要求其缴纳保证金,通过电信电话多次诱导其脱离平台交易。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并失联。张某某保留有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对方提供的网站截图等证据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团伙骗取保证金,要求全额返还。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交易,保证金已用于项目运作,且未收到相关款项,认为申请人证据不足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网站截图及通话录音等证据。被申请人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主张需核实政府项目真实性。仲裁委要求补充资金流向追踪材料,但申请人无法提供。双方就'是否构成诈骗'及'保证金性质'展开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诱导脱离平台交易、虚构政府项目等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未完全支持申请人全部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务必通过正规平台进行交易。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对方身份核实信息,遇事及时报警并收集资金流向证据。电商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验证,防范冒充公职人员诈骗